九月的梧桐叶像被揉皱的金箔,边缘泛着焦脆的褐,方雨抱着《现代文学理论》穿过走廊时,后颈突然撞上硬邦邦的篮球。
白色帆布包摔在地上,蓝黑墨水瓶滚出三道蜿蜒的痕迹。
她听见运动鞋摩擦地面的刺啦声,抬头时看见古铜色手臂正在收拾散落的书本,指腹擦过她手腕内侧的痣,带着薄汗的温度,像片掠过湖面的羽毛。
“同学,我、我不是故意的!”
男生抬起头,发梢沾着碎金般的阳光,在她睫毛投下颤动的光斑。
顾辰的眼睛像浸在溪水里的鹅卵石,干净得能照见她错愕的表情,瞳孔里映着她微张的嘴唇,像朵刚要绽放的花。
她注意到他膝盖上沾着草屑,校服第二颗纽扣松着,露出少年清瘦的锁骨,皮肤上有层细密的汗珠,在阳光下闪着微光。
这是他们的初遇。
后来她才知道,这个总在篮球场挥汗的男生,会在图书馆闭馆后往她书包侧袋塞温热的奶茶,奶茶瓶上总贴着便利贴,写着“少冰多糖,暖胃”;会在她痛经时跑遍三条街,敲开已经打烊的药店,买下最后一盒姜茶,手指被寒风吹得通红;会在情人节用粉笔在女生宿舍楼下画巨大的爱心,却在她出现时躲到树后,耳尖红得像熟透的草莓。
平安夜那天,雪落在他发梢,他举着包装简陋的巧克力,盒子边角被捏得皱巴巴的,呵出的白雾里藏着忐忑:“方雨,做我女朋友吧。”
她看见自己映在他瞳孔里的倒影,像初春解冻的溪水中游弋的锦鲤,鳞片上闪着细碎的光,于是鬼使神差地点了头。
恋爱三年,他们把校园酿成了蜜糖罐。
樱花大道的长椅记得,每个周末下午,他都会给她讲题,阳光穿过樱花,在他们书上投下斑驳的影子,他的声音带着温柔的沙哑,讲到她懂了时,会轻轻刮她的鼻子;操场的看台记得,每次他打篮球,她都会坐在看台上为他加油,喉咙喊得沙哑,手里挥舞着他的外套,他每次进球都会抬头看她,眼里闪着明亮的光;甚至食堂的窗口都记得,他们互相投喂时的傻笑,他会把她不喜欢吃的胡萝卜挑出来,放进自己碗里,说“胡萝卜维生素多,我帮你吃”。
毕业那年,顾辰在礼堂外的梧桐树下给她戴上戒指,誓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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