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投无路之际,我拿着一百块钱找到了镇上干建筑的糙汉。
“那个,你可以跟我同居么?”他抬手揉了揉我的发顶:“同居是什么意思?你要当我女朋友?”“也也行……”我迟疑着点头。
后来他供我到大学毕业,撞见学长想摸我头。
生平第一次穿西装的他冷笑一声:“你就是为了他要跟我分手?”“不不是……我跟你分手是因为我想做你老婆了!”……那个干建筑的糙汉是镇上最强壮的人。
他长得凶,个子高,身体壮。
手臂肌肉鼓鼓的,拳头有沙包那么大。
据说是个孤儿,已经二十三岁了,名叫霍承东。
镇上没人敢欺负他,因为他打起架来不要命,人送外号“活阎王”!而且老是喜欢板着一张脸,跟每个人都欠他钱似的。
我犹豫了很久,还是捏着那一百块钱挡在了他面前。
虎背熊腰的男人紧急刹车,差点从摩托车上栽下来。
俊脸黑沉,浓眉紧皱,出言教训:“小丫头,年纪轻轻不要命了?大早上的往马路中间站?”说话间,一辆客车席卷着尘土朝我驶来。
男人立马翻身而下,大手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扯到路边。
惊魂未定之下,我站直了身体,抖着手把那一百块钱递到他面前:“那那个,我有事想跟你说!”“跟我?”男人淡漠的脸上出现一丝疑惑。
我一本正经的点头,又小心翼翼的问:“那那个,你你能跟我同居么?”霍承东眼睛眯起:“你知道什么叫同居么?”我点头:“知知道的,就就是住一起!”“你是个小结巴?”我的脸噌的一下红了,自卑的解释:“紧张的时候,就会有有一点,”“但你放心,洗衣做饭我都会,不不会让你吃亏的!”“我很好养,给我口饭吃,不打我就行!”“你愿意吗?”霍承东看了我一眼,没有直接回答我。
而是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盒烟,抽出一根叼在嘴里,用手遮着打火机背风点燃。
然后猛吸一口,吐出烟圈儿。
就在我以为他不会答应的时候,他却眯眼看着我,突兀的问:“你几岁了?”“十八!”霍承东勾唇一笑:“十八?那行!”然后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:“知道我家在哪儿吧?自己去!”我接过他抛过来的钥匙,目送他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的赶去工地。
太好了,有了这个活阎王当靠山,我爸妈应该就不敢逼我嫁人了!等我做好晚饭时,霍承东也回来了。
看着自己焕然一新的窝棚,他挑了挑眉:“你收拾的?”霍承东的家是一栋破旧的两层小楼。
而且他工作太忙了,家里乱得跟狗窝一样。
“不不满意吗?”毕竟只有一天时间,只能收拾成这样了。
霍承东看了我一眼,没说话,径直走到餐桌旁。
三菜一汤,有荤有素,色香味俱全。